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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多元家庭平等


▐ 多元家庭的定義🏳️‍🌈🧑‍🧑‍🧒‍🧒



多元家庭(Diverse Family),泛指不同於傳統家庭框架的家庭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同性伴侶家庭、單親家庭、重組家庭、跨國家庭等。本文將着重關注彩虹LGBTQ+家庭在港澳的現況與面臨的困境。



▐ 多元家庭的基本權利🏠



多元家庭應該享有與普通家庭同等的社會權利,受到社會福利系統的保障。不論性傾向、性別認同或家庭形式為何,每個人都應享有平等的婚姻權利與法律承認;未締結婚姻的伴侶,亦應能透過伴侶制度獲得基本的保障,伴侶制度可參考法國的「民事互助契約」(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PACS)。



除此之外,多元家庭亦應享有平等的生育、輔助生殖、收養及親權權利,跨性別人士亦應獲法律承認其性別身份,減少身份與生活上的不便與限制。這些權利不只是制度上的保障,更關乎每個人建立家庭、被承認與被尊重的基本權利。這些權益問題值得被社會關注與反思——因為每一種家庭形式,都值得被看見、理解與保障。



▐ 香港地區多元家庭的現況🧑🏻‍⚖️



在香港,隨着多元家庭與相關關注團體持續爭取法律上的基本權利,多元家庭的議題逐漸引起社會關注,亦促成近年多宗具代表性的司法案件與制度討論。



在立法層面上,2025年9月10日,香港立法會以大比數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草案原擬讓已在海外合法登記婚姻的同性伴侶,在香港獲有限度的法律保障,包括醫療事務與身後安排。(引用自《德國之聲》報導)



雖然草案能夠進入香港立法會討論,已是近年香港多元家庭平權的重要進展,但其被大比數否決,反映主流社會依然不願意承認同性伴侶能與異性伴侶享有同等的基本權利。在缺乏法律承認與制度保障下,香港LGBTQ+伴侶在生活、行政、法律等方面,面臨身份不被承認與權利不足的處境。



相比立法層面,司法層面上的前景則較為樂觀。2025年9月9日,香港女同志伴侶「互惠人工受孕」親權司法覆核勝訴。事緣2020年一對已婚女同志伴侶透過「互惠人工受孕」共同育兒,由一方提供卵子、另一方懷孕產子。然而,嬰兒出生後,香港政府只承認懷孕一方為法定母親,拒絕讓另一方列名於子女出生證明書上,於是該對伴侶為爭取雙親親權而提出司法覆核。(引用自《法庭線》報導)



是次案件勝訴,為香港同性伴侶家庭權益的一大突破,亦為已在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於香港爭取基本權益建立先例。可是,現行制度仍缺乏對多元家庭的法律承認,為多元伴侶組織家庭帶來重重障礙。對每一個香港多元家庭而言,爭取基本權利往往意味着需要承擔高昂的時間與金錢成本,透過司法程序對簿公堂,並長期承受權利不確定所帶來的壓力與焦慮。



近年香港在LGBTQ+權益的議題上,呈現「司法部份進步、立法相對保守」的現象。案件反映即使法律制度未完全承認多元家庭,司法機關仍有機會透過個案推動權利保障。然而,當權利仍需依靠司法覆核逐步爭取,亦代表制度保障尚未真正完善。



▐ 多元家庭面臨的困境⛓️‍💥



即使社會逐漸開始認識多元家庭,許多LGBTQ+家庭在法律與日常生活中,仍面對不少限制與困難。由於同性伴侶關係尚未獲法律正式承認,多元家庭往往缺乏婚姻、伴侶制度及家庭身份的保障;同性伴侶亦未能共同擁有完整的法定親權,非生育一方可能無法成為子女的法定家長。除此之外,多元家庭在輔助生殖、收養程序及性別承認等方面,亦經常面對制度的限制。



在醫療與緊急情況下,未被承認的伴侶可能無法代為作出醫療決定。當伴侶離世,另一方亦可能無法處理遺產或被視為合法家屬。電影《從今以後》便以女同志伴侶的處境,反映多元家庭在法律與情感上的脆弱與困境。



真正平等的社會,不應只有一種被允許存在的家庭模樣。關注多元家庭權益,讓我們被看見、被尊重、被保障。



文章編號:#GDC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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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ong Kong lawmakers say no to more rights for same-sex couples





圖片來源:TRANSGENDERFEED.COM 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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