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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加害,女受害?隱形的男性性/別暴力受害人

  • 作家相片: GDC macau
    GDC macau
  • 2024年3月20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性/別暴力的發生🥊

性/別暴力的發生大多是因為關係中的一方需要展現「權力」和「控制力」,透過壓制對方的行為,來鞏固自己在關係中的掌權位置。而女性作為性/別暴力的主要受害人,跟社會上性別互動中的刻板印象有關;當社會氛圍傾向認為男性是關係中的索取角色、女性是關係中的被動角色時,女性如未能滿足男性的需求,男性可能會以暴力的方式達到索取目的。


#性/別暴力數據📊

根據香港社會福利署2022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方面,暴力的受害人總數為2077人,當中女性受害人有1750人(84.3%),男性受害人有327人(15.7%);被同性同居伴侶施虐的有11人,被前同性同居伴侶施虐的有4人。

 

而性暴力的受害人數共740人,當中男性受害人有28人(3.8%),女性受害人有712人(96.2%);被同性同居伴侶侵害的有0人,被前同性同居伴侶侵害的有3人。

 

從以上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到在成立的個案中,男性受害人的數量遠低於女性,同性伴侣/前同性伴侶間的性別暴力數量偏低。隱藏在這些數據之下的是,男性可能因傳統性別角色限制而拒絕示弱,同性伴侶則有著出櫃/被出櫃的雙重恐懼(可參考文章#GDC24012 :同性婚姻與家暴法),因此不少個案仍未被看見。


社會對男性角色的種種期待,例如堅強、有力、比女性「強」等預設,都有可能忽視男性在性別關係中的受暴可能。當社會缺少對男性受害的想像時,受害人不敢求助,支援系統稀少及發展不全,求助之路形成死循環。

 

#男性性/別暴力受害者的污名😞

關於性別互動,常有「男性得利,女性吃虧」的說法,即使男性受害人願意求助,很大機會不被認真看待,被他人否定他們受害者的身份,從而感到自我懷疑,選擇啞忍而不揭露事件。

  

被看見的性/別暴力事件的受害者大多是女性,但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性/別暴力的傷害。打破性別互動中的刻板印象,讓在社會壓力之下選擇噤聲的性/別暴力受害人看見曙光!

 

文章編號:#GDC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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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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